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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t say thank you

 

 

 

道謝有多種形式,重點也許不在此,而在於人。

 

Finch從來不覺得這很重要,也許他覺得很多事只需要作、不需要說,說得太多徒增對方的不自在,也將自己暴露地太多。也許他覺得互相幫忙是默契,無需言明,而他太習慣這樣的方式。

 

Reese某種程度改變了此一觀點,雖然他依舊不甚欣賞。Finch向來不喜歡他的大個子搭擋跟他說謝。或者說,他覺得,那可真是讓人尷尬的一刻。

 

Reese通常不會看向他,他的目光會忽然對他以外的某處感到高度興趣或僅僅留給他一個背影,甚至就只在耳機裡,語音輕柔地低聲說。

 

 

有幾次,也有直直看著他的時候。他說這些的時候從來如此平靜,連同那坦誠地,彷彿能望入他心裡的目光,就這麼交付給他。

 

 

他把他自己的一部分袒露給他,但他卻不知道他應否接受或能否承受,或者,他是否值得他這樣作。

 

當然,他通常只有一次的機會聽清楚這樣的表達。若錯過了對方也看不出有什麼情緒,只會用他的一雙大眼看著他,也許會不著痕跡的錯開話題,只眼神依舊溫暖。

 

但凡為人,總是對一些真摯的、溫暖的語言感到渴望,只在人生的漫漫長河中,唯一對他有這樣表達的人們已然去遠或離去。在那些他獨自養傷的時光裡,有目標不意味著足以豁免關於逝去的黯然神傷。因此,雖然他很想自欺欺人,但是當那種在環繞己心已久的晦暗中開出一朵朵小花的愉悅感實在令人難以忽視。

 

這同時也讓他困擾,比方說,如果前特工恰巧對於窺視他的表情有著高昂興致的話,以他脖頸的僵硬程度和他們的高度來說,要避開還真是一件傷腦筋的事。

 

當然,還有其他的理由。他的搭擋果決而堅毅,但常帶著一種一往無回的決然,理智到讓人產生一種錯覺,彷彿他總是準備好,有需要的時候,他會毫不猶豫地把自己搭進去,以換取或確保目的的達成。

 

他的言謝,如同把他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羈絆親手斬斷,再交還給他一樣。又或者像是趕著在離開以前了結現務。他不知道前特工是否有意識到,姑且不論情與債、恩與義是否能够等價清算,所有的一切,包含語言,都敵不過逝去所致的殘敗與崩毀。

 

這些他原應最為清楚,畢竟他們都曾經到過那裡。

 

他不確定這是緣自於什麼,可能他總是習慣自己會被放棄,所以在確定無法自救時,他就會放棄掙扎,也可能他始終沒有體認到自己在他人生命裡的分量,而只想著讓他人安然脫險。

 

總之,以他的親身體驗來說,這實在算不得是一個好習慣。

 

他今天得趕去Reese的臨時修養場所,一家採會員制的私人會館,事實上他是幕後的注資者,Reese的槍傷雖然即時請了Dr. Madani動了手術,但是腹部和右腿被狙擊槍射穿還是對身體造成了嚴重的損傷。

 

子彈打入身體究竟如何疼痛,他無法確知,皮膚表面的灼傷和高速旋轉的子彈對肌理和體腔內部破壞性的傷害對他而言曾經只是書面意義的資訊。

 

從未想過,實際看到對方中槍是如此驚心動魄。接過對方身軀的重量時,雙手碰觸到對方傷處泊泊湧出的鮮血,那溫熱彷彿要灼傷他,心中卻是一片冰冷,戰慄和恐懼緊緊攫住了他。

 

當時在他眼前的只有長地彷彿會噬人的夜路,和從後視鏡望去,後方面容蒼白若死的前特工,他一直沒有說話,只是低沉的喘息著,聽不到呻吟聲,彷彿正積蓄著最後的力量。

 

到達目的地的時候,他迅速的下車拉開後車門,當時的景像仍然歷歷在目。Reese仍維持著上車時的坐姿,一手按住腹部的傷處,一手壓住腿上的止血帶,手槍擱在膝側可及之處。一雙眼冷靜地看向他,即便那份專注正在瀕臨渙散的邊緣。

 

他半扶半摟的把前特工放上擔架後,在前特工的低聲要求下把那把染滿鮮血的手槍收到懷中的內袋,他很虛弱,但抓住他的手卻握地他生疼,他要他應允他,若是CIA的人追來,他自己一個人先走。最終他還沒等到答案就陷入了短暫的昏迷。

 

Reese一直沒有完全失去意識,直到Dr. Madani在取出子彈前對他注射麻醉針劑時,他仍堅持了十幾分鐘。他不知道這是對方所受的抗藥訓練,還是只是出於缺乏安全感,認為失去意識便意味著接近死亡。

 

他一手覆上對方黯淡的眼眸,彎下身來扣住前特工滿是血汙的手,輕聲跟他說:

 

John,我們都很安全,好好睡一覺,然後你會沒事的,好麼?」

 

手術的過程中,他在他手心下安安靜靜的,眼眸幾乎要闔上,只長睫微微顫動時,才顯現出他仍能感知得到疼痛。額際不斷滲出的冷汗讓他碰觸起來很是冰冷,等他取了毛巾回來要替他擦拭時,才發現他已經睡著了,或者說陷入了真正的昏迷。

 

他一遍一遍的重覆擦拭的動作,有時他會把手再度置於對方的額際,撥開上頭黑灰交雜、被汗水濡濕的碎髮,輕輕摩娑著,其實他知道這樣作沒什麼意義,畢竟生理上Reese已經失去意識,而這無法讓他在藥效消退之後避過疼痛的折磨,而他也並不像受傷的小貓小狗一樣需要他的安撫,也許只是希望能度過一些暖意給他。也可能只是想補償些什麼,關於那些晦暗難明的、涓滴成流的感情。

 

在術後最容易發熱和感染的觀察期是最需要人照顧的時候,可是他畢竟不諳醫術,而他需要安排誤導CIA搜捕的事項,此時再找任何其他護理人員,只要稍有差池,都會對他的搭擋產生致命的危險,所以他請來了Dr. Tillman暫時照看Reese,對醫院方面則宣稱是有急事返鄉三天。在這幾天,他也住在會館,Reese在第二天早上就醒了過來,一般來說,以麻醉藥劑的效果來說,他會睡更久,但是依據Megan的說法,或許是從前的訓練使他產生了抗藥性,這並不是問題,但很快的他們發現了新的問題,就是Reese從來沒有真正意義的睡沉過,他的搭擋瘦削的面孔依然缺乏血色,眼下則有淡淡的青影,很快他就弄清楚那青影的由來,幾天前,他試圖跟他剛清醒不久還躺在床上休養的搭擋講道理,他說:“Mr. Reese, 我絕不會讓他們靠近你,這裡是我的地方,在這裡,你不需要它們,你知道的。”

 

 

他的搭擋只是靜靜地看著他,然後輕聲說:

Hey, Finch, relax, 我不是這個意思,那只是個小習慣,沒關係的。”

 

 

後來他很快結束了這段對話,幾近落荒而逃。

 

 

這樣說,Reese有把好嗓音,這他事先知道,如果你天天帶著耳機和他共事一段不算短的時間,親耳聽著他用低沉如耳語、略略有些啞的聲音,連哄帶勸(騙)地說服不知多少他們的POI,很難不發現這一點。之前他甚至有點高興,因為他搭擋的聲音對安撫情緒受驚的POI確實很有幫助,尤其是小姐們(如果是先生們,需要動用激烈點的肢體語言的機率還是比較高的),當然這是在對方是victim的前提之下,如果是perpetratorReese的聲音越輕,可不見得是件好事,隨之而來的可能是來自他搭擋的一頓暴打或爆膝蓋也不一定,不管怎麼說,他搭擋的聲音如同他的暴力屬性一樣,溫柔卻致命。

 

原則上他對於他搭擋這樣有時幾乎足以一擊致敵而又毋庸沾染血腥的武器十分滿意,前提是那不是用在他身上。

 

誰可以告訴他,受傷為什麼會讓一個人的聲音軟成一攤水? 這是中氣不足應該有的效果嗎?  遑論聲音的主人還用他瘦削面孔上的大眼盯著他看,看上去說要多無辜就有多無辜,這實在溢脫了他可以處理的範圍。

 

眼下是凌晨時分,他穿著三件套西裝,提著一只黑色皮質旅行箱,安靜地走進會館,簡單地和候在櫃台的會館經理打過招呼之後,便進入大廳,往北方通往住宿區的走廊走去,在盡頭的管理室門口停下,確認門廊淨空之後,用磁卡刷開了門鎖。在進門之後,眼前所呈現的是一間簡潔的辦公室,木桌和PC,兩面牆被高度直達天花板的書櫃所填滿,他並未開燈,只是在反鎖大門之後,逕直走到PC之前,經過簡短的程序之後,書櫃緩緩移動,直至一人足敷通行為止。他起身提起行李箱,在他的身形沒入黑暗的俑道之後,書櫃又緩緩挪回了原位,PC的屏幕也在一閃之後,重新陷入黑暗。

 

在黑暗中緩緩往上行走時,耳邊響起他搭檔的問候:

 

Finch?

 

 

“我以為現在應該是睡覺的時候,Mr. Reese。”

 

“噢,深夜檔剛好有我有興趣的節目。”

 

他嘆一口氣,心裡默默想道,那為什麼你的資料上沒有任何一條顯示你是電視兒童呢? John。他繼續走著,一邊有一搭沒一搭地和對方說起今天的POI,一邊暗暗決定下次再也不要僱用當初僱來調查他搭擋的那組人馬。

 

黑暗的盡頭,自然是Reese目前養傷的根據地,一間明亮而溫暖的房間。除了可以調整高度的病床和一旁的輸液架及輪椅和拐杖,幾乎和一間舒適的旅館套間沒有兩樣。而應該臥床休息的大個子正靠坐在病床上衝著他笑,一旁的電視中正在播出某檔正上演飛車追逐情節中的連續劇。

 

他的氣色好上很多,那很好,他這樣想,淡淡抿了抿唇角,而後開始忙碌,他把黑色皮箱放下,拉開扣環取出裡頭用藥所需的瓶瓶罐罐、繃帶及束帶、術後食用的保健食品,他的動作很慢,盡量想著忽視幾乎黏在身後的焦灼視線,等他把袋中的物事一件一件放在床旁的矮櫃擺好,接著確認食物飲品是否足夠,替換過對方腕上即將輸完的輸液瓶子,抬頭一看,卻發現他的搭擋還眼巴巴的盯著他看,一和他的眼神相觸,馬上移開目光,低頭玩弄著手心上五分鐘前就該吃下去的消炎藥。

 

他有些自暴自棄地嘆了一口氣,再度彎身把行李箱中的暗袋拉鍊拉開,從中取出一個黑色小包,對他的搭擋說道:

“先吃藥,然後這是還給你的。”

 

他相信以Reese所受過的訓練,可以立即精準地判斷出包裡的物事,但他並沒有漏掉他搭擋的表情,他只是盡量若無其事地站起身,頭也不回的走出門,碰地一聲把門關上。

 

他走得太急,甚至沒注意到他把皮箱給落下了,猶豫了一陣,他又折回房門,手雖然放在了門把上卻又收了回來,只是轉過身,把身體輕輕靠在門上,試圖讓自己冷靜下來,天知道他的耳尖還在發熱。

 

Hey, Harold, 你還在門外,對嗎? ”

 

 

他靜靜倚著門,過了好一陣子,才伸手按了按耳機,說道:

Mr. Reese, 有什麼需要的東西嗎? ”

 

Harold, 你其實不必的,我知道你…呃,對它沒什麼好感。 ”

 

Mr. Reese, 你聽好,第一,你CIA的老朋友們滿城亂竄的找你,把它亂丟顯然是不智之舉,第二,如果我們之中有人能好好運用它,保護好自己的話,那顯然是你。”

 

 

Harold, 我只是想說,謝謝你…”

 

 

John, just remember don’t say thank you to me any more…

尾音一落,不再等待Reese的回覆,他立即取下耳機塞進口袋,一手摀住臉,

然後有些沮喪的發現,他的臉頰也有些發燙。

 

 

 

註:

所謂它,其實就是Reese的手槍。

小習慣的話,估計就是要放把槍在身側才能安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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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